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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夏曰:「賢賢易色,事父母能竭其力,事君能致其身,與朋友交,言而有信,雖曰『未學』,吾必謂之學矣。」

字句說明
一、賢賢:上一「賢」字,動詞,是敬愛;下一「賢」字,是名詞,指有賢德的人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賢賢,是敬重有賢德的人。
二、易:有改變、不變、輕視、替換的意思。
三、色:有美色及形色。
四、致其身:致,窮盡。致其身,是為了完成使命,不顧生命安危。

簡要解釋
子夏
說:「敬愛賢人能如愛好美色,事奉父母能竭盡全力,事奉君主能不顧生命安危,與朋友交往,言辭能夠信實,雖說未曾讀書,我必定稱讚他是有學識的人。」


資料來源:《活用論語(一) & 生活體現》  蘇俊源 編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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